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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雅楼顶。
裴行之端坐在昨日的位置,表面波澜不惊,实则内心亢奋而躁动。
他做了一场豪赌。
他赌百草诗会带来惊喜,赌那株雪莲会完璧归赵。
所以,按照约定,他送出了雪莲。
至于百草诗的人,有没有命享用雪莲,就不在他承诺范畴了。
天材地宝,本就是有能力者得之。
怎么看,这都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可是,哪里又似乎不对呢?
此刻,下面人还在躬着腰汇报。
“东家,这简直堪称奇迹。那妇人血崩腹痛,半只脚已踏进了鬼门关,可百姑娘愣是用二两芍药,三盏茶的时间,将她拉回人间。”
在医疗技术都极其低下的古代,从未听说过有女人血崩了还活得下来的。
裴行之生于裴家,从小耳濡目染,后又经营药材生意,这样的事情也是头一次听说。除了药王,试问谁能做到?
“她又用了芍药吗?”裴行之问。
“芍药为君药。东家,不止如此,百姑娘她接连看了三个病人,君药都是芍药。”手下人如实回答。
要知道天下方剂之多,不胜可数。同一种病,不同的医师郎中开出的方剂也未必相同。而百草诗能连续用三次芍药,便证明了她对方剂掌握的数量之巨,熟稔程度之高,远超同侪。
用药之精、之准,才最能考验一个人的用药水平。
“亳来客栈那边呢?”裴行之转移了话题。
“铩羽而归。”手下人犹豫了一下措辞,纠正了说法,“不对,是铩羽未归。已经三波人了,无一生还。”
“三波?废柴!统统都是废柴!”裴行之破口大骂,拳头攥的紧紧,“他们既然要去夺雪莲,就不会派一些高手吗?”
手下人的脸色,比便秘还难看。
“东家,派出去的都是可调动的顶级高手啊,没成想遇到了一尊修罗。一夫当关、万夫莫敌!”
不应该啊!
裴行之在送出请帖后,就有派人密切关注百草诗一行人。毕竟,对于他要招揽的人,要做到足够的了解,然而还是错估了他们的战斗力。
“你再详细说说,当时的战况。”
手下人用袖子擦试了下额头,嗓子发干,“那人年纪轻轻,功夫十分了得。第一波进攻,他两剑就取四人首级;第二波,他多了个帮手,不过主力还是他!第三波还未靠近,就有恶狗报信……”
多的帮手,自然是南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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