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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本就是男人所爱。
况且天命凤女很美,圣洁之中带着一丝纯真,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样的女人,更是鲜有人可以抵挡。赢哲明为她着迷,不排除凤女身份,但也不乏为其气质魅力而动容的成分。
裴元宪掐着她的腰一带,美人半卧于席上,如一幅楚楚动人的芍药。
沈黎清明眸善睐,向他发出了邀请。“摄政王,让我看到你的诚意。”
“逢场作戏嘛,哪来的诚意可言?”他的玉一般的手指在盈盈一握之间,轻轻一挑,丝绦裂开。
脑海中一幅画面一闪而过。
他得到了五颗馄饨,发出了一声无奈的感慨,“她当我是细腰女吗?”
沈黎清较之能让亡国之君沉迷的细腰女,也不遑多让,但此刻,裴元宪兴致缺缺。
“摄政王是不愿,还是不行?”沈黎清朱唇轻点,言语中带着激将和讽刺。这个世界上,没有男人可以这样轻视她、忽略她、不在乎她。
倾斜的身子重新坐正,裴元宪仍是那幅宽袍大袖自风流的模样,可对沈黎清没有半分男女之意。
“我以为逢场作戏我可以,但我确实做不到。当你看过了最美丽的那一朵,不,不一定是最美丽的,但一定是最特别的,是你永远渴望而无法企及的,再看其他,都不过是浮云而已。凤女还是系好扣子吧,倘若让大焱万民看到你今日的样子,怕是都要疯狂了。”
沈黎清:“……”
羞愤难当,重火熊熊,天命凤女从来都是傲视万物,让天下所有女人艳羡的存在。她不是浮云,她只能是高高在上的云。
“她,是谁?”
裴元宪却未理会,径自站了起来,看都没看她一眼,“我对沈家的承诺一直有效,这也是我从商多年的底线。其他的,不要多想。”
说着,他迈开了步子,飒踏离去。
独留沈黎清一人,牙呲欲裂。
利剑平带来了段少仪的消息,他住在通济坊的一间民宅,房子是租的。可怜的大画师,至今头上无片瓦,脚下无寸土,命若飘萍。
百草诗穿着男装,带着利剑平去的,那天是腊月二十。
利剑平去敲门,半天无人应。“或许不在家?”
百草诗却不愿白跑一趟,“你去问问邻居,平日里段公子的起居作息?”
利剑平去了,结果邻居都说不知道,只有一户人家见到过段少仪的身影,这家伙惯于出入烟花坊巷之地,可谓是昼伏夜出,难怪无人知晓。
“算了,运气不好,下次再来。”
就在他们转身之时,大门咯吱一声,从内开了,探出了一个小脑袋。头发乌黑,却有些凌乱,人清瘦了许多。
百草诗定睛一看,居然是……那个消失在查抄事件里的第一花魁。
“绿歌?”百草诗唤了一声。
绿歌大概是受惊过度,整个人唯唯诺诺,全无那日一舞倾城时的灵韵,她嗖地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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