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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兰·切尔德,六十八岁,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个遥远国度,目前是小镇的荣誉爵士。大家习惯性的称呼他为诺兰爵士,因为这个称呼远比切尔德或诺兰听起来更加的得体,还不失亲切感。布鲁斯是见过诺兰爵士的,说句实在话,诺兰本人看起来全然不似一个迟暮之年的长者,倒是更像一个三十多岁的精致中年男人。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用实力和生命在为精致和永恒代言。这样行走的活招牌,不知会让多少做护肤品的企业为之红了双眼。
而今在洛亚尔顿想要有一个像样的身份是件再轻松不过的事,只要你有些许的财产和积蓄,出手在稍微阔绰那么一些,例如象征性的给镇子捐上那么一笔,你就会获得由镇长亲手授予的公文和身份证明。虽说出了这镇子,别的地区全然不会承认,但在洛亚尔顿你和真正的爵士所享的待遇绝无二致。
诺兰爵士住的当然不会太差,那笔巨额捐赠让镇长把小镇唯一一处庄园让给了他。这处庄园原是镇长用来自居的。但为了钱,镇长毅然决然的搬出了这里住到了镇中心的八层小楼内。
站在庄园的铁栏门外,布鲁斯频繁的按动着墙上的门铃,一刻钟了始终未见诺兰爵士家的佣人前来开门,于是他只能继续按动下去。
有时布鲁斯很费解,有钱人的想法多半和他们这些工薪族是有着极大差别的。就比如他要是手握一笔巨款的话,绝对会辞掉公职,到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买座大房子每天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平凡生活。到一个被人遗弃的荒废小镇,这种念头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有。
所以,诺兰爵士刚到小镇的时候莫顿就看他尤为不爽,用莫顿的话来说:“我神探般敏锐的直觉告诉我这家伙搬到我们镇子上的目的并不单纯,他很可疑,必须盯着他。”
当时的布鲁斯并不理解莫顿的这种观点,在他看来这种类似于主观臆测的推论是站不住脚的。对于任何人任何案子,办案人都不能在一开始就带着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偏见入场,这会导致接下来多数情况下的判断和决策出现偏差及失误。
但现在,莫顿的离开加上那份手稿的内容,却让布鲁斯不得不再次审视老友曾经给出的那个推论。如果排除莫顿自杀和他疯掉的可能,相比他人而言诺兰爵士成为凶手的嫌疑更为完备,他有充分的杀人动机,毕竟自从来到小镇后莫顿便不止一次的找过诺兰爵士的麻烦,闹得最凶的时候还是镇长亲自出面给两人做的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单从矛盾冲突这点来看,小镇上的其他居民比起诺兰爵士来说便是不具备条件的。莫顿虽然有时自负且骄傲,但这并不是什么坏现象,小镇的居民并未有人因此而讨厌他,相反他那神乎其技的探案手段和简洁快速的办案效率一直以来都深受小镇居民的喜爱,久而久之他的那份坏脾气大家都选择性的忽略掉了。
又等了许久,布鲁斯的耐性都快被磨灭时,一个佣人装扮的高大黑人才从庄园长廊的尽头朝着大门这边缓缓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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